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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斯塔夫过着在刀刃上舔血的生活,却依然坚持自己的人生原则,甚至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愿意陪伴自己的一生。真是所谓“盗窃自有其道”。布洛特警长总是全力以赴对付违法者,但仍尽力维护前者的声誉。他也值得我们尊重。像乔、督察这样的强盗和警察,除了“人不为己,天地自毁”之外没有其他的人生原则,显然是Melville唾弃的目标,所以他们都死在了古斯塔夫的手上。 但古斯塔夫和布洛特真的都无可指责吗?古斯塔夫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了无辜的警察,他说“我不想让那些警察死”很简单,但也毫无意义。为了获得口供,布洛特可以不择手段,诱供、拷打 、逼供。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是梅尔维尔主要想表达的。古斯塔夫和布洛特警长是一对“士兵与盗贼”之间的矛盾体。之间永恒的矛盾,也是梅尔维尔在电影中想要表达的。优雅,,,是我看这部电影时想到最多的词。布洛特在破案过程中冷静、从容、幽默的表现充满了男性魅力。(尤其是他在咖啡馆的出现)。保罗、古斯塔夫等人的犯罪过程就是“犯罪艺术”一词的最好例证。电影对细节的刻画非常好。古斯塔夫一行人跳上了监狱的围墙,一人死亡,古斯塔夫差点跌入深渊。(生命有时就是这么脆弱)。一名黑帮狙击手在瞄准警察之前先划开了胸前的十字架(宗教在这里呈现出另一种讽刺),而古斯塔夫在报仇之前撕下了日历。这实际上是最后一张。古斯塔夫准备慷慨地死去。对于他来说,荣誉高于一切,甚至高于生命。结局:布洛特想点烟,却掏出了一支未点燃、潮湿的香烟(象征着他理想的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