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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我看了三部关于陈冠希的vice纪录片。其实在2008年艳照出来之前,我在几个小鲜肉中最喜欢陈冠希,因为他和阿sa躺在棺材里的那段太棒了。是的,有一段时间我有他的海报或卡片。我一直看着他的几张照片,觉得他好帅。到处都是帅哥,到处都是好看的。这五官,这气质,我的天。。然后色情照片出来了,我总是出别人的,我也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是当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我理性地觉得这不是他的错(不是因为他很帅)我真的觉得他不是恶意传播这些照片的人,而且这是属于他自己隐私的事情,他是受害者,而那些批评他的人,有多少人自己私底下也在偷偷做着和他一样的事情,而且还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实在是太恶心了。通过纪录片,我对他有了更多的了解,知道他现在有自己的品牌,做得很好,正在做自己的音乐,也会参加一些活动。总之,他能赚很多钱,这真是太棒了。不错。不过,还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他还拍不了电影,即使朋友找他拍,电影也不会被允许播出,所以他真的很无奈,他说这是这是他唯一被他们击败的地方。我觉得他是一个认真的人,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业,有自己坚定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朋友,用自己的智慧赚钱。刁刁很酷,真的很帅,他说嘻哈是他爸爸,教了他很多东西,这让我对嘻哈产生了兴趣,下次可以多学一些。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赚更多的钱,赚更多的钱。赚更多他妈的钱!!!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加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