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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半年前看过的一本小说《一个人的朝圣》。小说中,主人公哈罗德徒步1000多公里,用87天穿越英国,探望身患癌症的好友奎妮。电影的主人公雷克斯是一名只剩下三个月生命的癌症患者。他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前往2000多公里外的澳大利亚北部达尔文,成为第一个接受合法安乐死的志愿者。经过。他们都是垂暮之年的老人,一个背负着愧疚和烦恼,日渐麻木,一个饱受病痛的折磨,失去了勇气;一个走在渴望生命再次闪耀的路上,一个在无边的黑暗中驶向死亡的尽头。喜欢,又不喜欢,但这却是人们面对死亡、恐惧时的普遍反应。哈罗德经历了年幼儿子的溺水,他即将面临唯一好友奎妮的去世;雷克斯在很小的时候就经历了父亲的去世,他即将面临不可避免的死亡。害怕,害怕失去,害怕面对,害怕看到眼泪,害怕尝到绝望,所以在倒下之前一定要做点什么!做一点事!!做一点事!!!小说和电影中,两位主角一生都生活在各自的小镇里,从未离开过,但这次旅行却让他们双双成为了备受关注的公众人物。形形色色的人加入了他的“朝圣”行列,几乎演成了一场闹剧;而雷克斯的黄色出租车也被迫撞上了两个不请自来的同伴,一个生活同样凌乱的黑人小伙,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喜欢到处流浪的白人女孩,简单而鲜明的人物对比,为雷克斯的黑色注入了一抹色彩。死亡之旅:无尽的道路,无尽的美景,枯死的树和野猫挂在黑暗中,在夕阳下闪闪发光金色的百里泉,眼睛里的黄土和苍蝇,风中弹拨的吉他……只是我没有当年汉语学得不好,无法用言语完全形容此时此刻内心的感受和震撼。╮(╯▽╰)╭哈罗德有一个妻子,名叫莫琳。孩子去世的阴影,让两人之间产生了永远无法拉开的鸿沟。所有的爱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选择性地忽视。并彻底消失;雷克斯有一个名叫波尔的邻居,是一位开朗热情的黑人女性,但澳大利亚白人对原住民固有的歧视观念始终让他们隔街相隔,爱情触手可及却遥不可及。然而,当他们都独自踏上离家的旅程时,心中唯一思念的就是她,唯一想要急切地告诉电话那头所见所闻的仍然是她。所以请不要怀疑,如果你的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人,她(他)一定是你最爱的人。我对安乐死了解不多。我不想过多讨论它的合法性、合理性,甚至是否违反或尊重人性。什么是真正有尊严的死亡?他一个人按下冰冷的确认键是为了自杀吗?还是牵着爱人的手承受痛苦?雷克斯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不认识这部电影中的所有演员。扮演雷克斯的演员迈克尔·卡顿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很少。很难找到他的高分辨率照片。但就是这样一部低成本的电影,没有豪华的演员阵容,却走进了人们的内心,触动了人们的灵魂。死亡没什么可怕的,它总是在生命的尽头徘徊和等待,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生命结束之前好好地活下去……开始生活永远不会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