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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看过这部电影,今天突然想起来,就给大家讲一下。影片开头,一名旅行者在路上翻看笔记本,发现了一个名字:杰贝兹·斯通,27岁,已婚,没有孩子,没有积蓄。随后镜头转向杰贝兹·斯通的家。那天他非常不走运。小猪摔断了腿。为了偿还高利贷者史蒂文斯的到期债务,他不得不用一头牛犊和一袋种子来凑钱,但他的妻子玛丽在抓牛时摔倒了,种子也死了。撒在泥里。雅比斯气得脱口而出:“这让我想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如果我有两分钱……”话音刚落,他手里就多了两分钱,而乘客中同时出现了一名外貌相似的男子,自称“斯克拉奇先生”,变出一堆金钱,引诱贾比兹与其签订一份为期七年的合同。他保证雅比斯将在七年内成为新罕布什尔州首富,七年后雅比斯的灵魂将属于他。斯克拉奇先生豪言壮语:“灵魂什么都不是,看不见、摸不着。”雅比斯同意了,刺破了手指,在滴着血的契约上签了字。 第二天,雅比斯给了史蒂文斯钱。还买了很多东西。这一天,著名国会议员丹尼尔·韦伯斯特来到这个小镇,因为在国会为农民发声而受到热烈欢迎。贾贝兹和他的妻子玛丽会见了他。 夏天发生冰雹,因为魔鬼的保护,其他房屋都遭受了灾难,但雅比斯却平安无事,五谷丰登。但也正因为如此,他心里不安,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想砍倒那棵刻有契约的树,但无论如何都砍不倒。斯克拉奇先生的出现,再次打消了他的疑虑。从此,雅比斯彻底变了,变成了一个像高利贷史蒂文斯一样冷酷无情、贪婪剥削的人,并为此发了大财。 儿子出生的那天,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他的保姆——一位自称“山那边来”的迷人女人贝尔,但实际上是斯克拉奇先生派来的。从那时起,雅比斯与她关系密切,并与他的母亲和妻子疏远了。为此,他的妻子玛丽找到了韦伯斯特,请求他帮助自己拯救贾贝兹。 雅比斯建造了一座豪宅,邀请了朋友,但没有人来,每个人都讨厌他。但贝尔却从“山的另一边”召集了一大群孤独的鬼魂来吃喝。玛丽和韦伯斯特来了,但贾贝兹不听韦伯斯特的好建议,把他们全部赶走了。史蒂文斯也是客人之一。他倒在地上,死在狂舞之中。他化作一只小飞蛾落在雅比斯的衣袖上,呼唤他来救自己。原来,史蒂文斯也是将灵魂出卖给魔鬼的人。斯克拉奇先生出现了,把飞蛾装进袋子里,笑着说:如果贾贝兹死了,他可以把它放进内衣口袋里。 雅比斯从梦中醒来,但七年将在这一夜结束。斯克拉奇提出用贾比兹的儿子换取生命。贾贝兹断然拒绝,并拼命骑马追赶韦伯斯特和他的妻子玛丽。韦伯斯特欣然同意,他愿意与一万个恶魔战斗来拯救他。 他们回到了签订契约的谷仓,斯克拉奇先生就在那里。韦伯斯特向他提出质疑,声称他向贾贝兹撒谎,称灵魂没有意义,契约无效,并要求对此案进行公开审判。他将成为雅比斯的辩护律师,如果他失败了,他的灵魂将全部归还给魔鬼。斯克拉奇跺脚,召集了一个大陪审团,里面都是美国历史上的叛徒、凶手、恶棍。此案是斯克拉奇诉贾比斯违约案。韦伯斯特处于绝对劣势,斯克拉奇获胜。但韦伯斯特最终用他的雄辩说服了大陪审团,他们是因为把灵魂出卖给魔鬼而被欺骗的。灵魂的意义在于自由,没有灵魂就没有自由。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会感受到灵魂的意义。陪审团做出了有利于韦伯斯特和贾贝兹的裁决。斯克拉奇不得不溜走。 影片最后的结局很有意义:斯克拉奇拿出小本子查路上人的名字。过了一会儿,他微笑着指着镜头,也就是观众席。这向观众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愿意将灵魂出卖给魔鬼吗?该片从内容上可以说是一部寓言。故事来源于中世纪以来欧洲广泛流传的民间传说:将灵魂出卖给魔鬼,以换取荣耀和财富。在班尼特之前,最著名的故事是《浮士德》,还有巴尔扎克的短篇小说《忏悔的梅莫特》等等。这个故事的原型之所以被广泛流传,是因为它的深刻意义,揭示了人性中最深刻的冲突:精神与肉体。 自基督教出现以来,精神与肉体的冲突就成为西方文学永恒的主题。在福音书中,耶稣经历了撒但的三大试探。第一个诱惑是被带到旷野禁食40天。撒旦说:如果你真是上帝的儿子,上帝不会让你饿死的。耶稣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意味着人必须有信仰和精神追求才能活着,而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物质欲望的满足。 韦伯斯特在“法庭”上为雅比兹的辩护阐明了灵魂的含义及其与自由的关系,这是一种普遍违反文学创作惯例的说教,但影片中却没有任何内容。让人觉得乏味,但相反却有着强大的震撼力。这是因为他的辩护与剧情紧密相关,击中了陪审团的心,情理之中。 确实,中国有句俗话:妖从心生。魔鬼只存在于人心之中。如果一个人没有灵魂——这应该从广义上理解,不是迷信意义上的灵魂,而是人的精神追求——人就像行尸走肉,人就失去了存在的自由。 影片对于冲突的处理尤为精彩。雅比斯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白纸黑字的契约就像山一样铁证如山。观众在观看的过程中一直在想,他要怎样才能得救呢?这个扣子怎么解开呢?这个谜团对于非西方观众来说尤其困难,他们可能会认为韦伯斯特已经去学习一些魔法并与魔鬼正面交锋。没想到,作者巧妙构思了“法庭审判”的解决方案,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对于中国人来说,这部电影让我们生动地领略了美国的法律文化。你看,即使是魔鬼,做坏事也遵循法律程序,败诉后也乖乖服从陪审团的裁决。这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简直难以理解。凭借其强大的魔力,恶魔仅仅将灵魂夺走还不够吗?太麻烦了!?这就是思维习惯和文化传统的差异。对于美国(以及整个西方)文化来说,法律合同至关重要。 影片在形式上非常传统,即线性叙事结构,没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各种眼花缭乱的花样,比如时空跳跃、意识流、视角变换等。但这并没有削弱其艺术魅力。这让人们不得不重新思考艺术的真正本质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