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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怪胎。社会规划、别人的目光、生计迫使我们装作平凡,一部分逐渐被同化、遗忘,另一部分总会在有光的时候慢慢徜徉。虽然电影中一些明显反标签的角色很标签,但是男主却很可爱。在我看来,不夸张地说,这个年轻人值得所有的美好和温柔,因为他做了自己,用最华丽的方式抵抗了暴力,用最优雅的手腕向世界证明了他的存在。他穿着女装,展现出一个优秀男人应有的胸怀、勇气、自信、责任。即使在他的朋友和母亲背叛世界、崩溃的那一天,他仍然能找到女管家“帮他切掉面包硬边”的善意。
想起之前创作101的时候,那么多人投票给王菊,可能很多人喜欢她,因为她与众不同,她敢于在屏幕前代替我们说出自己的愿望。难怪小筋斗有勇气为billy辩护。billy的存在太耀眼了。他在流言和伤害面前活出自己,鼓励每一个让梦想在现实面前妥协的孩子。他化作一盏灯,照亮了每一个不敢做自己的人/无法做自己的人中未消失的小怪胎。作为回报,影子人为他贡献自己的力量。
muv表示想打掉孩子,但她却教会billy要诚实地面对自己,不要被自己的谎言所掩盖。她依然爱这个孩子,虽然是为了前夫的赡养费。爸爸是一个好父亲。一个传统的南方富翁,面对与自己格格不入的儿子,总是能够表现出耐心和爱心。最终,当billy出现在他面前时,那句“那又怎样”几乎让人落泪。马克是我最喜欢的,正如别人说的,一个懂艺术、对同性恋友好、有勇气为严重偏离现有社交圈的朋友挺身而出的直率橄榄球男实在是太少见了,他一直坚持告诉别人宣传billy是件好事。虽然方法不太合适,但是这样的朋友实在是太理想了。感谢编剧没有把他和billy放在一起,他们都很好,但注定要走不同的道路。玛丽和弗洛伦斯慢慢治愈了英雄身上的刺,也分别缓和了billy与父亲/同学在家里和学校的关系。这不是妥协,而是宣传和思想上的进步,也正是因为他们,深阁里的小弟和啦啦队副队长(我猜她分手时会喜欢英雄)爱上billy并向她内心的怪胎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