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用手机访问
写完书评还不想睡觉,就写个影评吧。我本来应该写完书评的。几天前看了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刘亦菲饰演的艾尔莎在法国长大的故事。在中国留学时,出于对艺术的热爱,他认识了黎明饰演的马荣,一个从事养蚕、缫丝、丝织、织布的小作坊主。在学习吹笛子、了解养蚕技术的过程中,他偷偷恋爱并在结婚前怀孕了。马荣之子余少群饰演的川剧学生在游泳池遇见了艾尔莎,并跟随他走进了他的公寓。为了接近艾尔莎,他们编造了歌剧学校的学生体验生活的借口。待在她的卧室里偷偷穿高跟鞋,被回来的艾尔莎发现了。刘烨饰演马建民·马荣的弟弟,是一位使用传统纹身技术的纹身师,通过纹身结识了艾尔莎。他在艾尔莎的脚上纹了一个蚕宝宝。随后,他在刘亦菲的整个背上纹了一只夜孔雀。
全片采用倒叙和插曲,各种叙事手法,各种倒叙。但读完之后,我终于理清了脉络。简单来说,就是一家三口,其中两个人爱上了艾尔莎,一个人成为了女神怜悯和拯救的对象。更具体地说,黎明饰演的马荣爱上了女神。经过几次缠绵,女神怀孕了,但女神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眼看着堕胎手术的期限越来越近(法国规定怀孕12周内可以堕胎),女神很着急,但她不想告诉马荣。在中国学习之余,女神不仅跟马荣学习了吹笛子,了解了养蚕、缫丝、织蚕的全过程,还偶遇了她的小舔狗。女神扭伤了脚踝,用孔雀胆酒擦脚又是一次修脚。第二次,她直接去染脚趾甲、做美甲。种种关怀,傻子都看得出来。不幸的是,有一天,四川剧院学生演出时,小舔狗扮演了女主角。在台上表演时,他发现父亲脚上戴着他女神的脚链,当场晕倒。这也为马荣日后去艾尔莎公寓杀死小白兔时的自杀埋下了伏笔。相比之下,马建民和艾尔莎的关系是最简单、也最不简单的。马建民陪艾尔莎去巴黎找蚕宝宝吃臭椿叶,晚上还牺牲自己收拾行李的时间给艾尔莎纹孔雀。最后只剩下他的眼睛了。警察说时间到了,要把他带走。女神直接宣布他们结为夫妻。这个回报率就是tsktsktsk。
整部电影使用的镜子和色彩,包括配乐,还是很有艺术感的,处处有中国式的精妙,一丝丝的美感。角色服装均为中性色。蚕、缫丝织布、笛子都是非常中国元素。两位影帝+半知名小生+当红女演员的阵容并不豪华。需要吐槽的是刘烨的台词,总是像嘴里的热茄子一样,又快又不清楚,而且他又太会戏弄大家了。目前为止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