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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遍看结局才发现,主角最后的冲动和“幼稚”都是刻意安排的。
注意和满场普通人的对比:【匆忙下台不想被束缚的陪审员+被告不慌张+司法系统没人同意+律师朋友变成疯子的他戴着羞耻的假发,开心地回到了系统!】+主角没有拿出任何实质性证据(与《刺杀肯尼迪》相比,可以看出美国法律是严格的证据制度,即使全国都认为被告有罪且没有证据,他也不会被被定罪)——结局完全是负面的!
暗示故事中司法系统的负责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贪婪的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从这一点来看,自杀的老法官的安排还是蛮合理、有趣的)
只是兴奋感太强烈,最后——“一切都没有改变”——很容易被粗心的观众忽视,转而变成积极的高潮结局,实现了“理想主义在象牙中的伟大胜利”塔”!
这句话——“杀我的不是检方律师,而是我自己,要杀我的当事人!”——非常理想化,非常血腥,令人心旷神怡。
主角过于情绪化的表现,其实是剧情的需要(就像大多数理想主义者在维护高尚正义时就会得意忘形!很有感染力,但连电影外的观众都觉得“好像有点不合适吧”)这明智吗?!”)导演和编剧应该有意识地考虑这一点。
只是因为它确实“没用”。热血冲动解决不了问题!
结果,编剧和导演大变文笔——戴着羞耻假发、身患绝症的同事重回体制,再次担当起“主持正义”的岗位!【一抹水,却紧张无比!】
提醒所有热血的理想主义者——维护正义并不是靠拉倒几个不小心“犯错”的邪恶代表就能成功的,真正的邪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可怕的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制度!
【一个倒下,却有数万新鲜血液成长!】
p。s。如果影片仅仅停留在“主角如此勇敢,只要牺牲自己,坚持走出泥沼,就能化解这场千古正义/邪恶的大灾难”,那就实在是太理想化和还原了。一句让人耳目一新的陈词滥调!能拿到最佳剧本还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