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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怀尔德先生的电影《控方证人》。两部电影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主角都是善于通过各种手段玩弄手中法律的人。不同的是,前者对此是有同情和支持的,因为主角这样做是为了国家。但我在这里要问的是:一个玩弄法律的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应该受到赞扬吗?
看完电影我们不难发现,这起案件绝对不是中校妻子出轨、中校“怒发冲冠”那么简单,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案件以及精心策划的案例。接下来我将从几个方面探究整个案件的动机和过程:
1。主角鲁斯特中校发现政府高层正在集体策划一场针对国家的骗局——即通过收购报废的英国航母来收取回扣。这时的他对维特拉姆这个军火商产生了杀气。为什么?根据中校对罗伯督察的解释,“问题航母”是不允许入境的。但问题是,杀掉这个军火商这个中间人就能阻止事情发生吗?政府和外国企业不会通过其他渠道完成交易吗?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为了自身利益。当被要求以100万购买时,中校特意询问维特拉姆能从中拿多少回扣。按理说,如果他真的一心为国,就应该不问就直接拒绝。所以事实是他不满足于一百万,而是想分享这五千万。
2。当维特拉姆送给中校夫人一辆车时,他并没有拒绝,只是在与国防部长交谈后保持沉默。机会引诱他的妻子背叛维特拉姆。大多数人同情他是因为他的妻子背叛了他,但事实上他根本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主动戴上了绿帽子。这值得么?最终,他不仅从上校手中榨取了五千万美元,还获得了妻子坚定不移的忠诚。有什么不值得的?他在与督察下棋时还说过:最终的目标是赢,只要能赢,一切手段都是值得的(甚至可以抛弃“皇后”)。我什至怀疑他妻子的证词是在他的指使下捏造的,毕竟他心里有罪!
3。他之所以被无罪释放,一方面是精心策划,另一方面是媒体的“协助”——当报社老板找到他,提出帮助他,但他拒绝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处境。舆论。在我这边。媒体(报纸)大规模曝光“暴力新闻”,为主角加油,转移公众注意力,让他们忽视对主角不利的证据。引导舆论的媒体本应是民众发现真相的眼睛,如今却成了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现实中,有多少媒体敢于扪心自问,他们从来没有为了一己私利而歪曲事实吗?“直播”之下,我们离现实越来越远。
我不是为上校和维特拉姆说话,他们是坏人,没错。但每个人,并不是所有的坏人都是好人。他的计划不是出于爱国,而是出于对自己的热爱和利益。退一步讲,即使他真的爱国,还有什么比法律的正义更能称之为“国家利益”呢?不要把钱“放在脸上”,玩弄法律,藐视正义。即使他有千百个理由,也不应该得到同情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