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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小女孩,一直喜欢到大家都工作了,我想,她并不讨厌我,只是我们运气不好,因为有一天她变成了一个基督徒,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个爱上帝胜过爱她的伴侣。如果你认为我就这样放弃了,那就太小看了我了。更不用说,我真正接触到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基督教。我每周去家庭教会,定期听道,每天饭前、睡前祷告。我即将成为一名基督徒,但此时我发现我不能再追求他了,因为那是对天父的不尊重和愚弄。信主怎么能和打篮球、弹吉他、练HIP结合起来呢?-HOP,作为追逐小妞的一种手段?但有一个人和我完全不同。格雷厄姆·格林在写《布赖顿硬糖》时,是一位有着十年教学经验的天主教徒。我不会详细讨论天主教和基督教(实际上是新教)之间的区别。总之,格林在求学时也曾爱上过一位女天主教徒。是的,他们比我钻得更深、更彻底,最后自然就结婚了。但格林的动机从一开始就不纯粹,得到之后这个女人的真面目就显露出来了。无论如何,天主教徒就算脖子上架着钢刀也不会提出离婚。格林根本不相信上帝。他相信并痴迷于地狱的存在。对他来说,成为天主教徒的唯一优势就是优越感,这让他可以在朋友面前吹嘘精神世界的优越性。他的朋友们处境悲惨,他从此将他们归为“难以改变的无知状态”,并在小说中以非天主教徒的身份出现,百般嘲讽,并用挑衅性的言论来描绘。在《布赖顿硬糖》中,Pinky和Rose显然更胜一筹。在变态之前,平基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他身材高大,英俊潇洒,无不良嗜好,像全国劳模一样认真对待工作,有远大的理想,有一颗勇敢的心。罗丝的出现更加让人震惊。格林给她配了一副大框眼镜,和我后来喜欢的穿女仆装的侍者有很大不同。没有人会认为她不是圣人。格林让Pinky和Rose不断地在自己的信仰和世界的法则中煎熬。平克妄想利用宗教作为链甲和盾牌,而事实上,尽管对手挥舞着链锤,但他从未想过要杀死他。但躲在这堆铜墙铁壁后面并不能让Pinky安心,所以他决定主动出击。希奥顿国王之所以躲在圣盔深渊,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堡垒。你,Pinky,想要隐藏而不相信。虽然格林希望观众感受到主角的尊严,但打酱油的都是普通人。即使在平基逃入魔鬼之后,他仍然通过罗丝垂死的挣扎升华了这个主题。但如果你认为通过格林不懈的努力美化天主教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那就错了。当罗丝把唱片放到留声机上时,等待着她的就是主的大能、圣母玛利亚的恩赐和怜悯、救赎的头盔、圣灵的宝剑和神的话语。可惜的是,格林把宗教当作自己攀登象牙塔的工具,玩弄巧妙的伎俩,兑现对圣母玛利亚和上帝的一个又一个承诺,但就像机器猫里的希望之锤一样,它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过程不是你想要的。但在这里他犯了一个错误,让他无法从里到外为自己辩解。如果事实如你所想,那么上帝就在愚弄所有人。如果不是,那么你就是在愚弄上帝。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他的动机从一开始就不纯粹。当然,如果你不关心动机、过程、结果也可以,但我毕竟不能像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