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用手机访问
一直都很好。当我看了十多集的时候,我还在想为什么总共只有二十集。感觉还有很多剧情有待开发。播出就够了吗?……(典型的大意→_→)果然结局实在是仓促。沈博文一下子从讲理有理,到明辨是非,到阴险毒辣。当他用儿子换取股份时,阴谋就崩溃了。1.他一开始很想要这个儿子,突然就不想要了……2.他想方设法想要称霸耀刚,最后却成功了,显然他自己的碧天国际拥有耀刚50%的股份,而且是最大股东。只要他逆天,他就可以稳稳的拥有妖刚。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道理呢?竟然卖掉比特天的股份来收购耀刚?大饶先生称这是因为沈博文的贪婪。我觉得集数还不够吧?!!最后大饶突然一百八十度转变,我也就忍了。但其实,(这个人话很多!)大饶之前做过手术,求小饶救救他。后来,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我觉得饶家人不过是小饶……小饶虽然是趁火打劫,但他确实是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而且就算手术成功,也会对你的身体影响非常大,毕竟器官很少。(注意,注意,这里应该是捐骨髓。但其实是一样的用法。用法?!→_→)而且大饶的家人还把小饶当成了他的弟弟,应该救他。如果不救他,他就不是人了……反过来说,如果小饶要动手术,饶家肯定会脸色不一样……======我来说说一个小细节:童话书的栏里写着旺仔的名字。这种做法是自私的(敏感的人……)而且童话本身就是沿着两人的爱情之路写的,与敏感疾病无关。如何发挥敏感疾病关注宣传作用?感觉这本书打着关注敏感疾病的旗号,小两口相爱,为自己付出一些乐趣……====另外,(你还没说完呢)?!)为什么一定要设置在最后呢?三年后?因为男人没有事业而无法开始?因为三年后,让男人当老板,发财了,拥有几家店铺,重新开始?本来,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讨厌他的意思,那为什么那个时候他们就不能在一起呢?难道还要再折磨他们三年吗?三年的时间里,我在英国开了一家店,在香港开了两家店,还计划在北京开第三家店。这是连锁店吗?这是为了加盟吗?!反正我不喜欢这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