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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明日》(超市工作人员与水货商勾结卖奶粉)本单元改编自廉署2011年的“阳光”行动。案件原文:2011年5月6日,香港廉署开展代号“阳光”行动,逮捕15人,其中包括一家连锁超市4家分店的6名员工、一家保健品零售连锁店的3名现任员工以及2名前员工和4名“水客”。涉案员工涉嫌收受“水客”行贿,作为向其通报奶粉供应情况并协助其大量采购奶粉的报酬。行动中,廉署从“水客”处缴获了1000多罐奶粉。据《苹果日报》报道,这家超市是百佳超市,另一家是屈臣氏超市,同样隶属于和记集团。被捕者包括八男七女,年龄介乎二十多岁至四十多岁。单元二:《蜘蛛》(陈裘大房屋署高级官员贪污案)本单元改编自歌手陈奕迅之父、房屋署前首席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贪污案。案件原委:陈裘大,曾任香港政府房屋署屋宇装备总工程师。他是香港著名歌手陈奕迅的父亲。廉署在2000年8月收到投诉,开始跟踪陈裘大,但他自己并不知道。2001年初,廉署通知住房部部长沃伦·苗学礼后,在陈裘大新办公室的天花板上安装了偷拍摄像头。2001年3月至7月,共偷拍录像带900多盘。除了拍到他挖鼻孔外,还被拍到他数钱,欣喜若狂,连门都没关。廉署指控他收受多家建筑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贿赂,以帮助他们获得建筑合同,或在监督建筑时给予他们优惠待遇;他还提前向供应商收取了“保证金”,以便在将来发生意外时提供保障;还收受贿赂帮助朋友的儿子找到一份政府合同工程师的工作。涉案金额达300万港元。在法庭上,陈裘大声称自己是在廉署的威逼利诱下“被迫认罪”的,并称自己有古怪的金钱为自己开脱。此案于2003年11月开始,在审讯过程中,首席检察官麦丽忠形容他是一名“极度腐败的公务员”,曾在香港广为人知。他成为自1973年英国总警司被捕以来香港被判腐败罪名最高的官员之一。第三单元:《财迷》(周正毅、毛玉萍上市公司做市案)本单元改编自周正毅之妻、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的市场建设案例。案件原委:2002年7月至2003年4月,毛玉萍伙同他人,利用12名男女开设43个证券账户,买卖上海房地产股票,制造股票交易活跃的假象,涉及总金额20亿6000万港元。2003年,她被香港廉政公署逮捕。2005年12月7日,毛玉萍在香港湾仔地方法院被判串谋营造市场罪和妨碍司法公正罪。2006年1月16日,毛玉萍被指控“犯有串谋制造市场、妨碍司法公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但当局对她的调查还没有结束,她将出庭受审”2006年4月再次被指控信用证诈骗罪。毛玉萍的丈夫周正毅于2003年5月被中国当局拘留接受调查。电视剧还简要解释了周正毅和毛玉萍的家族史。第四单元:《黑球》(足球假球事件)本单元改编自2011年香港青年足球队成员姚伟试图贿赂球员进行假球案案件原文:2011年11月17日,香港廉署起诉一名香港青少年足球队成员,指控他向其他球员行贿,以奖励他们在一场足球比赛中协助“造假比赛”。其中一项指控称,被告据称向其他球员提供了数万港币当年11月12日,香港青年队一名足球运动员因在11月15日香港青年队与俄罗斯国青队的比赛中协助“假球”而获得港币报酬。另一项指控指,被告涉嫌于11月14日以同样目的向另一名香港青年队球员提供港币4万元。在11月15日俄罗斯青年队与香港青年队的友谊赛中,俄罗斯青年队击败香港青年队。香港队2-1。这是俄罗斯国家青年队首次来港比赛。第五单元:《战友》(警员集体贪污,黑社会、色情场所等)本单元改编自廉署2003年“乐昌”行动(东九龙区高级警务人员集体贪污案)和2004年“雷霆”行动(警察打击黑帮和色情场所的案件)。案件起源:(1)2003年“乐昌”行动:这次行动瓦解了回归后最大的警察腐败集团。这个以高级督察为首的腐败集团,与黑社会勾结,包庇卖淫、赌博。被捕的76人中,有13名警察,包括反黑双煞高级督察李川、派出所所长苏海泉等。警员集体贪污案起源于两名退休侦探,其中一名姓陈,绰号“潮州怒汉”。道人包揽一切,在江湖出现纷争时,常常充当和事佬的角色。他在警队中已被称为“拆弹专家”,受到上级的高度重视。(二)2004年“雷霆”行动:此次行动共逮捕17人,其中侦缉警长1名,高级侦缉警官1名,侦缉警官5名,其中侦缉警官3名。其中四名被捕警员涉嫌收受三合会嫌疑人的利益作为掩盖其非法活动的报酬;提供案件意见,充当“法律顾问”。此外,一名被捕的侦探警员还被指控收受旺角两处色情场所经营者的贿赂,作为泄露警方扫黄行动资料的报酬,并涉嫌非法进入警方电脑系统检索个人资料。为他人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