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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的律师加罗让我感觉他可以超越同样是英剧的皇家律师(SILK)。然而,即使是在这个系列中得分很高的第二季,也没有引起我的共鸣。虽然对加罗未来的担忧一度引起了我的注意,但整部剧结束后,我看到的只是惊讶。英国人所谓的绅士风度让我们在生硬的讽刺中目瞪口呆,但除此之外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在一些童鞋的引导下,我也算是对律政剧的挑剔了。那些过于理想化、每天反腐败以打败权贵、拯救穷人的“好律师”基本上都没有太放在心上,所以对《波士顿法律》这样的节目不好评论。不过,加罗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这类剧。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作为一场戏剧表演,加罗不仅在法庭上胜多败少,而且似乎处于司法圈无人能及的境界。第一季的困难太多了,到了第二季就基本消失了。只要认真对待上法庭,那就成了小菜一碟,于是观众紧张地喊道:“加罗,你给我打好官司,少点爱!”第一个赛季的加罗让人不禁想起了天朝的现状。人群总是激情澎湃、叫喊不断,或者人们无从辩解,而媒体却沉默不语。加罗当时的工作环境比现在的刑事辩护律师还要恶劣。刑事诉讼几乎完全基于证明他的品格,而不是交叉质证证据。干涉。天朝的刑事辩护律师在微博上郑重表示,天朝的刑事辩护率大概就是这么多。可惜律政剧和法治毕竟不相干,否则国内也不会处理这些剧。看看微博,一个又一个话题,一个又一个案件,那些律师“被迫”拿起了新武器,帮助了一个又一个人,他们在微博上喊了一遍又一遍。我关注了他们,又取消了关注。毕竟,个案并不能促进法治。无论是重庆的顶级钉子户,还是吴英,个案的胜诉本身对其他案件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是否有可能以扩大不公正的方式实现公平?我承认每个案例都有局限性和追求,但请不要拉低整个社会。第二季的加罗律师面对无辜的孩子被绞死,非常心疼。他的对手也表现出了类似的苦恼,连法官都来安慰他。在这样的制度下,没有人去指责法官,而是更多地关注看似无形的制度。相反,现实中的法治肥皂剧里的法官哪有尊严呢?难道无能就可以成为不尊重的借口吗?恐怕只是一个借口,堵住你心中的法治吧?!在众人的兴奋中,他们不仅用喊叫声和口水杀死了姚家鑫和李家奎,还用口水推翻了法院的权威和法治的基石。前两天安徽好像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对法院死刑缓期判决的声讨铺天盖地。我看到的谴责中有很多是法学院的学生。这就是天朝创造的法治吧?我想代表那些被问到原因的法学院学生回答一下。有两个原因。第一,尊重法院权威和自由裁量权。在事实查明、适用法律正确后,量刑的问题不应该由你我来决定。2.尊重生命。即使他曾经亵渎过众生,但他仍然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到底要多大的仇恨才能快速除掉呢?看肥皂剧不能帮助人们学会如何生活或处理情感问题,看律政剧不能理解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