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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从小就非常喜欢哆啦A梦,所以一直在网络上用哆啦A梦的形象作为噱头。不管是好形象还是恶搞,我一点都不喜欢。很多人喜欢称哆啦A梦为蓝胖子,这是我特别不喜欢的称呼。他只叫哆啦A梦或者小叮当或者哆啦A梦,从来没有过第四个名字。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在童年的记忆里加上这样一个贬义的代词,只是为了娱乐大众呢?还有他的形象,比如狂奔者、烟雾、圣人、变形金刚、方头、无领等等。我想,制作这些形象的作者,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哆啦A梦,他只是利用他为了自己的目的。自从2006年新的《大雄的恐龙》剧场版在影院上映以来,我几乎每一集都看过。与长版漫画相比,这应该是我看过的最接近原著的了。漫画中几乎所有的细节都保留了原汁原味。我就是喜欢这种类型的电影。看起来很眼熟,不像一些改编电影看起来和原著完全不一样的作品。看哆啦A梦剧场版看什么?寻找童年,寻找朋友。最聪明的不是大雄,而是静香;大雄不是最强,而是胖虎;最富有的不是大雄,而是小富;最有魅力的不是大雄,而是哆啦A梦。但大雄对朋友的坚持可以感动任何人。他不放弃的坚持正是我最喜欢的。我时不时地把收藏的漫画拿出来翻看。虽然我已经读过无数次了,但我永远不会忘记童年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