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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懒床上第二次读完《分手100次》。还没完,请阅读下面的所有评论。这些言论无非是一些局外人站在两个性别阵营中讨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有人将女主角视为男神皆憎恶的女人。在我看来,能引起人们共鸣的电影就是好电影。我锁上门,捂住头,处理电影的后遗症:拿着纸巾独自哭泣,让回忆肆意侵袭我。对于某些人来说,电影似乎很无聊。阿岚说三天两天就分手。阿森每次都“割地补偿、签订不平等条约”来赎回,直到阿岚获得第一百次,最后失去了爱情。剧情很血腥吗?你无聊吗?不,这条剧情线在天幕之下无尽地发生着。惭愧的是,我也在这条感情线中间断断续续地挣扎了七年。从穿着校服的懵懂小孩,到即将穿上学士服的准社会人,从对父母和老师隐瞒的早恋,坎坷与坎坷,分离与重逢,在他们各自相见的几年里为有情人,机缘巧合下他们重逢了。。现在只能感叹,一切旧情重燃,都是重蹈覆辙。你以为年轻时有勇气勇敢,像飞蛾扑火一样去趟浑水,却不知道分手后,你再也无法在感情中勇敢前行了。。一次次退缩,一次次舍不得,最后双方折腾后都疲惫不堪。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讨厌这段感情,讨厌它辜负了我的青春。满是甜根的回忆里,却有分离后无尽的刺痛。越是痛,越是无力挣扎,越是克制,越是反抗。终于,我的愿望实现了。他不再允许我胡闹了。记得我们第二次分手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讨厌我,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他骂得很凶,说他受不了,我又来挑衅他XX。上次我们分手的时候,他说他恨我,但不能再在一起了。最后我们达成默契,这段感情只适合回忆。在关系突然结束的那一刻,平静得让我怀疑这段关系的真实性。眼泪去哪儿了?心痛怎么办?区别只是看手机的频率和心里无法填补的空洞。随着所见所闻的不断冲击,每一次感官体验都会勾起回忆。这里,那里,连指甲都带回了记忆,它展开报复,像疯子一样挖洞。不知所措,我只能清空所有为记忆提供营养的信息、照片、物品。清楚地知道,那是我们用青春建造的最美的东西,我们用心收集的美丽最终会消失,我相信有一天它会被遗忘,人们总是会选择忘记痛苦的根源。我想,再过三五年,经过时间的浸泡,这种痛就会变得温柔而醇厚。这就是青春,不支离破碎、不苦涩,怎能完美。